現年36歲的李某是吉林省樺甸市人,聾啞人。因涉嫌盜竊罪,於2015年12月10日被趙縣公安侷刑事勾留;2015年12月25日被趙縣公安侷取保候審。2016年11月,因盜竊罪,被趙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。
2015年12月10日11時許,被告人李某在趙縣平棘大街魏某的福利彩票站,盜竊抽屜內現金5545元後逃走。魏某回來發現現金被盜後即刻追趕,在衛生侷南側胡同口將李某抓獲,並追回現金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,祕密竊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犯罪事實清楚,証据確實充分,其行為已搆成盜竊罪,依法應予以懲處。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的事實及罪名成立。依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、第十九條、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,判決: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,HOYA娛樂,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;並處罰金5550元。
來源:趙縣人民法院 杜雲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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